太原
(1)太原武宿机场飞行区指标4E,地面共56个机位,最大翼展80m。
(2)本场对中型(含)以下航空器实施非全跑道运行程序。31号跑道运行时,A2至跑道末端可用起飞滑跑距离为3150m,13跑道运行时,A7至跑道末端可用起飞滑跑距离为3350m。航空器驾驶员申请或管制运行需要的情况下,塔台管制员可以允许或指挥中型(含)以下航空器使用非全跑道起飞。
(3)离场飞行的航空器,在推出开车前必须联系机场放行管制申请放行许可。空中交通管制放行许可的申请不早于发动机开车前10min进行。
(4)航空器取得太原机坪(APN)许可后推出开车,推出时需向太原机坪(APN)证实推出方向或程序,太原机坪(APN)发布许可指令后,机组应在3min之内执行,超过3min仍未推出开车视为指令失效,机组需要重新申请推出开车;在得到太原机坪(APN)的明确指令前,航空器不得擅自推出、开车或滑行。
北京首都
(1)北京首都机场飞行区指标4F(01/19,18L/36R)、4E(18R/36L),地面共387个机位,最大翼展80m。
(2)本场可供A380同类及其以下机型使用。
(3)01/19号跑道每日23:30至次日05:30(北京时)实施限制运行,即:01号跑道不允许航空器降落,19号跑道不允许航空器起飞。因限制运行可能导致该时段进港航空器盘旋等待,建议预计此时段进港的航空器机组增加备用油量。
(4)一般情况下,起飞前不再发布起始航向。没有收到起始航向指令的航班,严格按照管制员指令的标准离场程序执行。飞行员在收到起飞指令后,应尽快开始滑跑并保持常守塔台频率,直到收到管制员进一步指令,进港航空器首次联系进近管制时,应通报机型;如果落地后需要从指定跑道的末端脱离,应尽早向进近管制员报告。
(5)在确定进近着陆的航空器飞越跑道入口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塔台管制员即可向该航空器发布着陆许可:前行离场航空器已飞越使用跑道末端或已开始转弯;与前行着陆航空器间符合尾流间隔规定,且前行着陆航空器已脱离使用跑道。发出着陆许可后,塔台管制员观察到着陆许可发布条件有变化时,应立即通知航空器复飞,并简要说明复飞原因;着陆航空器驾驶员认为有必要时,应立即复飞,并通知塔台管制员。
(6)在转换使用跑道方向过程中,使用跑道顺风分量大于3m/s但小于5m/s时,管制员通知航空器驾驶员地面风向、风速后,如果因航空器性能限制等原因无法接受时,航空器驾驶员应立即告知管制员。
(7)机组如需穿越18L/36R跑道,需按照地面管制员指挥滑行至跑道等待点外等待。
(8)18L/36R跑道的穿越滑行道为A0、A1、A8、A9。
(9)出港的航空器需要使用全跑道起飞时,请航空器驾驶员在抄收ATC放行许可时向放行管制席提出申请。
(10)禁止航空器在滑行道上做180°转弯。
(11)为简化塔台管制员指挥口令,将部分使用频繁的航空器地面滑行路由予以命名,具体滑行路线参见航图手册ZBAA-2J/2K。
(12)当本场平均风速达到或超过10.8m/s时,航空器在地面运行过程中,禁止使用单侧发动机滑行。
(13)地面操作人员未完全撤离航空器地面滑行灯前方期间,机组禁止开启地面滑行灯,以免对操作人员眼睛造成损伤。
(14)36R和01号跑道满足低能见度II类运行标准,36R跑道满足低能见度IIIA类运行标准。
(15)一切飞行严禁进入禁区ZB(P)001。
(16)严禁任何航空器在禁止绕飞(机动)区内绕飞雷雨或做机动飞行。
(17)正常情况下,所有进出港航空器按空中交通管制员指令的程序进场或离场。
(18)北京进近管制区域内实施雷达管制。航空器最小水平间隔为6km,最小垂直间隔为300m。
(19)根据航空器性能或管制规定,管制员发布雷达引导、上升或下降高度及速度调整的指令,使航空器之间保持规定的雷达间隔或尾流间隔,直至相应的最后进近航迹或目视跑道。在繁忙时段,为了最大限度的利用空域、减少流量控制,进近管制员会对进场航空器进行雷达引导。雷达引导航迹将不同于公布的进场程序。
(20)平行跑道全部实施独立平行离场,为了保障与相邻跑道起飞飞机之间的安全间隔,所有使用中间跑道(36R/18L)离场的航空器应在起飞后按照标准离场程序(SID)或离场指令飞行,禁止向两侧偏转;所有使用两侧跑道(36L/18R和01/19)离场的航空器应在起飞后尽早按照标准离场程序(SID)或离场指令实施转弯,禁止向中间跑道(36R/18L)偏转。
(21)首都机场实施目视间隔。在仪表进近程序的最后进近阶段使用目视间隔时,航空器驾驶员应按照仪表程序进近,并保持目视判断与其他相关航空器的安全间隔。当航空器进近至决断高度时,可能会遇到在同一跑道上前面着陆的航空器正在脱离,或者正在起飞的航空器即将离地的情况。当航空器驾驶员认为必要时,随时可以复飞并立即通报管制员。
(22)实施目视进近的航空器驾驶员报告看到机场时,航空器驾驶员或者管制员可以提出实施目视进近,并得到对方认可方可实施。
(23)当航空器驾驶员不能看到另外一架相关航空器时,应当及时通报管制员,以便重新配备其它允许的间隔。
(24)本场指挥区域与机场区域为同一范围。北京进近管制区域以外及本场所属大型机空域和放油区由北京区域管制室负责指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