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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模拟飞行论坛连飞活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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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7-20 16:47: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TeruM 于 2020-4-24 15:35 编辑

中国模拟飞行论坛连飞活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连飞活动(下称“活动”)的组织、运行与管理,保证活动高效有序进行,提升活动质量,制定此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国模拟飞行论坛(地址:https://bbs.sinofsx.com/,下称“论坛”)发表活动内容,且供拥有论坛呼号或管制权限的用户通过论坛连飞服务器(地址:fly.sinofsx.com)进行飞行或管制的公开、有组织的活动。
    第三条 活动的监管部门是中国模拟飞行论坛空中交通管理局(下称“空管局”)。

第二章 活动组织管理

    第四条 活动内容、安排及其他必要说明等应由空管局或空管局指定的人员在论坛“连飞活动”板块下以新主题形式(下称“活动帖”)发布。未按上述规定发布的活动,其内容无效,主题做删除处理。
    第五条 活动帖应不晚于活动预计开始日期前三日的二十四时正发布。活动预计使用机场超过三座或航线超过五条的(下称“大型活动”),应不晚于活动预计开始日期前十四日的二十四时正发布。临时活动应不晚于活动预计开始日期前一日的二十四时正发布。晚于上述规定期限发布的活动,应做延期或取消处理。
    第六条 次日为休息日的星期五、星期六为活动窗口。除非另有说明,否则欲主办活动的组织或个人应选择上述活动窗口上报活动计划。如法定假日、传统节日及寒暑假期间活动窗口调整,空管局将于第五条所述期限前另行通知。
    第七条 欲主办活动的组织或个人,应不晚于活动预计开始日期前五日(主办大型活动的,为十五日)的二十四时正向空管局上报活动计划,由空管局在收到活动计划后的二十四小时内作出准许或不准许主办活动的答复及实际执行的活动计划。
    第八条 无欲主办活动的组织或个人时,空管局将主办并发布活动。空管局已经发布活动的日期不接受主办活动申请。
    第九条 活动管制员招募及席位设定由空管局负责,并在空管局综合管理平台(地址:https://atc.sinofsx.com/)内发布。

第三章 违规处理

    第十条 在连飞活动板块或其子版块内灌水、刷屏或发布虚假活动帖,干扰他人正常阅读活动主题的,论坛账号封禁三日或以上,对应呼号禁止连入连飞服务器七日或以上,并处违规行为所得金币的十倍以上一千倍以下罚金。
    第十一条 在同一次活动中多次违反《中国模拟飞行论坛连飞网络规则》或其他相关规定,干扰活动正常进行,导致严重后果或有主观故意的,对应呼号禁止连入服务器七日或以上。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规定中,若无特殊说明,日期及时间为北京时间,日数按二十四小时的倍数计算,不足一日的不计算在内。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9年8月1日北京时间零时正起生效。
发表于 2019-7-20 16:55:24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管理组决定!希望论坛越办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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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7-20 17:21:5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支持一下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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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7-20 17:31:53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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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7-20 18:48:03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新规!规范连飞纪律,认真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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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7-20 19:00:28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1956 支持空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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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7-20 21:28:06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支持,遵从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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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7-21 10:01:49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空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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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7-21 10:42:17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局方规定,希望连飞细则能细化违规行为处理标准,严格处理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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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7-21 13:05:50 | 显示全部楼层
新规定也给我们小飞行员提供了良好的娱乐环境,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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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7-22 16:51:39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空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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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7-23 13:33:20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局方规定,希望连飞活动越办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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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2-10 20:07:35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新的局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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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3-3 10:05:49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新规!抱歉,来的有点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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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2-7 13:58:43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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