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信息SINO模拟航校于2011年3月27日完成筹备,于2011年4月1日正式在SINO中国模拟飞行论坛运行。截止2021年12月共培养了10期飞行学员及部分管制学员,为模拟飞行组织输送了一批又一批的精英人才。SINO模拟航校(英文:Sino Flight Simulation Academy,缩写SFSA),设立的初衷是为了提升广大模拟飞行爱好者的驾驶技术及规范连线飞行活动。经过不断的发展和完善,模拟航校早已经改变了传统单一的培训方式,并且将继续提升其在模拟飞行平台中的作用和影响力。SINO模拟航校也简称为SFSA、航校,宣传口号:放飞梦想、承载希望。 长期的模拟飞行教学经验,为模拟飞行的专业化指导提供了一整套完善的教学方法。目前可以为广大飞友提供A级初级知识点,涵盖基本航空理论知识,常识性知识;B级中级知识点,涵盖普通模拟飞行爱好者应掌握的基础知识;C级高级知识点,涵盖准专业模拟飞行爱好者应当掌握的知识;D级专业级知识点。 实施理论教学过程中,定期通过音、视频平台进行集中理论授课,课余时间安排教学小组对专业的理论知识进行讨论和线下的自主学习交流。飞行训练过程,由教员安排联机的带飞及线下飞行指导,保证学员能够完成和掌握大纲要求的训练课目。多样化的教学方式,除集中理论课程和连线训练外的大部分时间,都由教学小组自主安排,为广大飞友提供尽量便利的条件来进行学习和训练。 模拟航校现有141航校教员、121航线飞行员、通航飞行员、相关民航从业人士及海内外资深模拟飞行玩家组成了强大的飞行教学阵容,为专业化的模拟飞行指导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同样也有不少飞友通过模拟航校走入了民航飞行院校,成为职业的民航从业人员。模拟飞行平台已经成为了为民航不断输入后备资源的重要渠道,对青少年的兴趣培养及大众科普已经产生了很大的影响,模拟航校将始终秉承严谨的学风为广大飞友提供服务。 SINO模拟航校欢迎大家的加入。 SINO模拟航校主交流QQ群:96493818
二、行为准侧1、遵照执行中国互联网协会《文明上网自律公约》; 2、遵照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 3、日常交流、发言及语音通讯活动,遵照《中国模拟飞行论坛基础规定》论坛主题、回帖内容规定、QQ群和音、视频道规定的内容执行; 4、日常飞行训练及连线活动,遵照《中国模拟飞行论坛基础规定》连飞飞行员规定的内容执行,凡连线飞行活动必须保持正常通讯; 4、凡执行管理事务的成员(包含教员)更应严于律己,执行管理时不能受到个人情绪的影响,在进行任何涉及管理事务问题上必须进行上报备案; 5、学员应自觉完成考勤及教员布置的任务,如因故无法参加培训及考核必须向责任教员或学员代表请假,学员应尊重教员的劳动成果; 6、本着资源共享的原则,个人之间可以在私下共享和交流任何信息,但不准在任何公共场合擅自传播任何航校内部资料,不准擅自传播已注明知识产权保护的任何作品; 7、不准使用个人名义代表航校发布任何信息(不包括已授权),如造成不良后果的,航校保留追求当事人的权利; 8、对于借航校名义侵害广大飞友利益的行为,航校保留追求当事人的权利; 9、如对基础规则内容有任何争议,请反馈至航校管理组,航校管理组拥有最终解释权。
三、管理体制
(一)管理组负责航校运营、人事任免、奖励与处罚等行政管理,具有除教学工作外所有管理事务的决议和执行权限。 (二)总飞行师负责教学、飞行训练与考核工作管理,具有教学事物管理决议和执行权限。 (三)主任(助理)教员负责教学单位内(小组)的教学工作,协助总飞行师按计划完成教学工作。 (四)安全监察组负责监察航校正常运行,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通报及管理。 (五)综合保障组负责协助管理组开展航校日常工作及飞行训练保障工作。 各单位应共同协助、及时沟通,积极开展工作确保航校的正常运营。
四、教学开展
(一)准入原则1、除国内寒暑假期间外,按目前国内中小学教学体制及日程,原则上不接受未满13周岁的学员。未满13周岁的学员可以旁听或观摩理论教学及飞行训练,教员没有辅导未满13岁学员的义务。如有未满18周岁的学员参加航校任何活动,应由其监护人与航校签订免责协议。如发现学员瞒报年龄,教员有权告知并对学员进行劝退; 2、原则上不接受普通话听读有障碍的学员。如发现学员带有明显方言且影响正常交流,教员有权告知并对学员进行劝退; 3、如不具备购买辅助外设(摇杆、操作手柄等)的条件,仅推荐进行理论阶段学习,不适合进行飞行训练。如教员发现学员因外设操控存在明显问题且无法改进,有权对其告知并对学员进行劝退; 4、原则上不对任何微软模拟飞行的第三方插件进行教学(指涉及版权问题的付费插件),如学员要求学习此类插件,教员有拒绝的权利; 5、对于教学阶段性考核,学员需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教学阶段或教学科目。如教员认为学员不具备参加更高阶段教学的条件,教员有权告知并对学员进行劝退; 6、原则上不再设立过高门槛限制入学条件,但确实因个人原因不适合继续参加培训的学员可以申请保留下一期培训的名额。对于增加训练内容及等级,应通过上一级别考核或提交等级证明方可进行增加训练内容及等级的培训。 (二)教学事项1、参照理论知识大纲,按教学计划完成各阶段理论知识及飞行科目训练中的内容; 2、教员可按学员掌握程度适当布置线下训练作业,确保学员掌握大纲要求的内容; 3、定期培训,根据航校计划进行,原则上在1月及7月寒暑假期间开展,可根据其他假期及小长假适当增加基础培训内容; 4、不定期培训,根据实际情况安排短期的教学课目,或根据学员要求提供单独辅导; 5、教学组应提前对飞行训练进行准备,分析飞行、气象等环境对教学活动的影响,综合保障组负责发布飞行计划、签派、空中交通管制服务; 6、线上飞行训练结束后必须进行数据记录,教员应在每次飞行训练前或后进行讲评。阶段性检查及考试,应由主任(助理)主任教员或考试员签注。 7、如教员发现学员不具备继续参加训练的条件,可告知学员后向总飞行师提出劝退学员的意见,经总飞行师审核后可执行决定; 8、如因故无法按计划进行培训时,主任(助理)教员应提前声明。如无法继续安排培训,可择日继续进行并发布通知; 9、对于需要进行图文、语音、视频等媒体信息记录的教学内容,由本教学组负责记录整理。原则上不建议教员私自选定培训资料及将内部教学资料共享至网络上。 (三)考核事项1、本着严谨教学的态度,对学员实行进出必考的原则,即准入考核、阶段考核、最终考试; 2、教员负责学员考核的推荐工作,由总飞行师、主任教员及考试员组织安排考试,每次考核结果记入学员档案进行备案; 3、对于学员考核,原则上给予两次考核机会(一考未通过给予二次补考机会),如两次考核均未通过由主任教员或总飞行师评估学员是否具备再次参加补考的能力,如不具备可直接告知并劝退; 4、对于考核内容应按教学大纲中的要求由总飞行师制定具体考核细则,同时应考察学员的综合能力,原则上不应过多考核涉及真实飞行且不符合模拟飞行实际的内容; 5、两次以上未参加定期培训理论课程或飞行训练的学员,须额外考核其是否具备继续参加培训的能力,如长期缺勤可直接免除其考试资格。
五、教职人员 作为航校的核心人员,教职人员的作用和贡献往往是最大的,优秀的教职人员是航校能够保证优质教学的基本保障。对于理论教员、飞行教员、行政管理人员的选拔、储备、再培训应建立长效的机制。 (一)选拔与储备教职人员的选拔本着公平、公开、自愿的原则执行,航校也将定期开展教、职人员的培训工作。由于模拟飞行人才的局限性及流动性,对于教职人员的储备应做好长期计划,离职教职人员的空缺应由后备资源及时填补。 (二)培训与考核教职人员应完善再培训与考核制度,任何人员不得养成一劳永逸的惰性思维,要随时弥补不足并不断完善。行政人员由管理组负责培训与考核,教员队伍由总飞行师负责培训与考核。在航校非定期培训阶段,应加强培训力度,使教职人员的水平不断提升。 (三)监督与管理安全监察组负责对教职人员日常工作进行监督,及时提出对航校相关管理事项的整改意见。管理组负责教职人员的任命与变动,所有人事信息必须建立档案备查。航校教职人员有监督飞院正常教学秩序及行政管理的义务,广大飞友更有监督航校所有活动的权利。对任何影响航校正常秩序及影响连线飞行秩序的行为,可向安全监察组匿名举报,安全检查组将直接调查相关事件。
六、奖惩原则(一)奖励的原则 教职人员、学员凡在管理及教学中表现优异或作出过突出贡献,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奖励,奖励内容包括荣誉称号(勋章)、论坛货币及其他条件允许的奖励。 (二)处罚的原则 教职人员、学员凡在管理及教学中违反本基础规则相关内容,管理组将视情节予以处理。惩罚内容包括通报批评、警告、降职降级、取消教(学)员资格。
七、活动开展(一)线上活动 定期开展连线飞行教学活动及常态教学飞行训练,开展模拟飞行竞赛活动,通过丰富的线上活动提升广大飞友对模拟飞行的了解和关注。 (二)线下活动 根据实际情况组织航校内部人员参加航空展、模拟舱及真实飞行体验等活动,通过让大家进一步接触飞行,提升对飞行的认识。 (三)开展方式 综合保障组负责活动的计划与实施,并具体安排活动细则;平台及大型活动由管理组负责组织安排,综合保障组协助管理组开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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