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今年7月中旬,加拿大边境服务处已经充公的未申报现金达19,639,772元;当中有约三分一是中国旅客所携带,比率与去年相同。据过往经验,下半年扣查量会更多,预计今年扣押的金额将超过去年。 记者了解到,边境服务处发言人Nicholas Dorion指出,加拿大对个人携带现金入出境没有限制。洗钱和恐怖分子融资法案(PCMLTFA)规定,任何个人或机构携带10,000加元或以上入出境,必须向边境服务处执法人员申报。10,000元的限额包括加元或等值的外币现金、股票、债券、银行本票和旅行支票等金融工具。 他强调,边境服务处的执法行动,并没有针对旅客的国籍,旅客的国籍也不一定是居住或运送国,而充公的现金包括出境和入境的旅客。 外交人员携带现金可以豁免申报,金融机构或证券经纪如果以快递或邮寄方式入口股票、政府和公司债券,也可以不必申报。 边境服务处官员如有理由相信疑犯的现金或金融工具是犯罪所得,不必证明款项属于非法,但必须要有合理明确怀疑,就可以充公款额。当事人可在90日内上诉。如果上诉得直,获发还被充公的现金,或依法例受处罚。记者提醒大家,出入境要注意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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