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放行许可发布席发布放行许可时,按照“谁先申请,谁先获取”的原则发布放行许可,当遇到3个以上机组连续申请发行的情况时,应按照机组计划起飞时间的先后顺序发放;计划起飞时间靠后或未申请起飞时间的机组,可根据波道拥挤情况正常发布放行许可。
2、 在移交下一管制单位前,需严格根据申请的计划起飞时间,按照“谁的时间靠前,谁先走”的原则移交,当管制权限移交至下一管制单位后,就代表可以开车。
3、 没有预先申请起飞时间或时刻池已满未申请到时刻的机组,在现有时刻空余的情况下,按照申请放行许可的先后顺序,视情况同意其开车申请。
(1) 计划起飞时间靠前的
(2) 计划起飞时间靠后的
(3) 未申请起飞时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