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2869|回复: 3

天际线传媒公告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5-7-18 11:00: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各位民航爱好者大家好! 今天,依托SKYLINE字幕组打造的民航自媒体就上线了,我们的前身是2014年初建立的航空视角传媒。
自媒体业务是字幕组转型的重要工作,因此我们将持续重视自媒体工作,努力为广大民航爱好者提供及时准确的民航资讯!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楼主| 发表于 2015-7-18 11:03:36 | 显示全部楼层
天际线版权声明


1.      受本声明保护的主体为依托SKYLINE 字幕组,于2015年7月成立的天际线传媒(Skyline Media)
2.      本声明适用于天际线传媒发布的所有原创性内容,发布平台包括但不限于新浪微博、腾讯微信及朋友圈、网络电台、百度旗下的某些平台、知乎、以及我们的官方主页。
为保护天际线传媒的工作成果及利益,结合我们推动航空资讯传播的责任,我们对天际线传媒发布的所有原创性内容的版权作出以下规定:
1.      天际线传媒发布的所有原创性内容默认的授权协议为
《署名-非商业化-禁止演绎知识共享许可协议4.0版》,即
Creative Commons Attribution-NonCommercial-NoDerivatives4.0 International License (CC BY-NC-ND 4.0)
但我们有权在出现某些特殊情况时单方面在不通知的前提下冻结或结束授权。
2.      天际线传媒禁止任何被授权人在没有书面授权的情况下重新授权任何原创内容给其他对象,除非该重新授权只包含直接观看的权利。对于所有天际线传媒的原创性内容,其特殊使用授权需要直接由天际线传媒发放。天际线传媒重新授权以及授权重新授权的规定与首次授权相同,即根据本声明进行重新授权。
3.      所有天际线传媒曾使用或正在使用的LOGO,中外文名称,作为专有名词时的中外文缩写,其版权与使用权均为天际线传媒所有。天际线传媒可以授权其他组织或个人使用其称呼,并保留单方面在不通知使用方之前提下取消授权的权利。
4.      以上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如本规定同这些法律法规相抵触,以现行的法律法规为准,我们也将及时修改本规定,以期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5.      如果希望得到更为自由的授权许可,请发送电子邮件到skylinemedia@outlook.com进行申请,我们将尽快给您回复。
对于某些特殊情况和特殊要求,我们将在下面单独列出:(以下说明不作为法律依据)
1.      我们暂时不允许任何组织或个人采取“复制粘贴”的手段转载我们的原创性信息。现期我们要求当其他用户查看天际线传媒的原创信息时必须直接来源于天际线传媒的官方发布账号。这项授权将在以后合适的时候针对部分发布平台解禁。
2.      不得将天际线传媒的原创性信息用于商业用途。
3.      任何人不得改动、重混,或在此基础上创作任何作品。
4.      任何个人或机构不得使用某些阻碍其他用户使用本授权规定的授权协议。
5.      不得将的天际线传媒的名称、图标等于头像、签名档等身份标示处,除非用户明确得到了我们的许可。
对于天际线传媒转载其他用户的信息,其版权规定请咨询版权所有人。我们保证在使用他人的信息之前会首先进行询问和/或在内容中注明版权所有方。任何天际线传媒转载、汇编的内容中出现的观点均属于其原作者和/或媒体。天际线传媒的原创性内容中出现的引用性内容不代表天际线传媒其观点表示认可,亦不表示天际线传媒为其背书,另有声明的除外。
天际线传媒
Skyline Media
2015年7月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7-18 13:08:49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知道有开通微信公众账号没?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5-7-18 14:27:46 | 显示全部楼层
issac001 发表于 2015-7-18 13:08
不知道有开通微信公众账号没?

目前还没有……微信公众号要求运营者年满18周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