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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机场保洁员用垃圾车偷运免税烟获刑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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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29 12:38: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首都机场免税店原销售员唐某,指使保洁员陶某从T2航站楼免税店内,9个月内带出香烟2520余条,后通过网上销售,共计偷逃税款55万余元。


  近日,唐、陶二人因走私普通货物罪,被二中院分别判刑10年和7年。


检方:被告人偷逃税款55万元


  27岁的唐某,曾在首都机场免税店做销售员,2012年4月底辞职。


  50岁的陶某,则为首都机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京港宇航保洁服务中心保洁员,在国际隔离区从事保洁服务。


  检方指控,2011年11月至2012年7月间,唐某通过给好处费,指使陶某在首都机场T2航站楼国际隔离区内,借用出入境旅客名义,多次购买免税香烟。陶某则利用持有的国际隔离区出入证件,通过机场员工专用通道,将免税香烟偷运出海关监管区,通过互联网销售牟利。


  检方称,二人累计走私香烟2520余条,偷逃应缴税款共计55万余元,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罪。


被告人:对涉案数额持异议


  庭审时,唐某承认检方指控事实,但表示“被抓时,只卖了2000多条烟,获利三四万元,与指控的偷逃税款55万余元相差甚远”。


  唐某称,因为公司有规定,员工带不出香烟,于是找做保洁员的陶某帮忙,把香烟装在垃圾车里带出去。每周大概带两三次,每次大约60条,他以每条5元的价格给陶某好处费。


  陶某对指控的走私香烟数量有异议,表示只“给唐某买了300条烟”。


  陶某称,他每次让旅客持登机牌帮忙买烟,一张登机牌可买9条烟。有时也找同事帮忙。“因为有员工出入证,进出隔离区很方便”,自己推着垃圾桶出入,也没有人检查。“我只是想挣点钱,不知道这是犯法,也不明白为什么不让把烟带出机场”。


  近日,二中院依法作出了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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